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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批准,泰州港口岸成为药品进口口岸

时间:2023-09-01 10:59:41   来源:百度新闻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交汇点讯 国家药监局网站日前发布公告,经国务院批准,国家药监局、海关总署同意增设泰州市泰州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。自发布之日起,除《药品进口管理办法》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,其他进口中药(不含中药材),化学药品(包括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)可经由泰州市泰州港口岸进口。

国家药监局、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公告还显示,增加泰州市市场监管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,由其承担泰州港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的具体工作。泰州市药品检验院为泰州港口岸药品检验机构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泰州市药品检验院开始承担泰州港口岸的药品口岸检验工作。

据悉,泰州港口岸辐射了泰州及邻近城市的医药企业,增设后结束了长三角地区长江以北没有药品进口口岸的历史,将有效提高企业效率,降低物流成本,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供应链堵点、难点问题,有利于企业布局全球新药研发赛道,加速泰州医药产业融入全球医药研发制造业体系。

近年来,省药监局持续加强药品进口口岸局和口岸所建设和管理,积极主动争取国家口岸所落户江苏,泰州港药品进口口岸成功增设后,我省药品进口口岸增加至4个(南京、苏州、无锡、泰州),成为全国口岸最多的省份之一,这对于加强进口药品安全监管、推动江苏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。

记者还了解到,省委省政府去年11月专门出台支持泰州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,标志着泰州大健康产业发展迈上新阶段。泰州坚持把专业化服务作为特色竞争力,近年来着力构建覆盖生物医药产业全链条的高效服务体系,成功打造全省首个药监综合体,省药监局审评核查泰州分中心在全省率先获得二次赋权,赋权事项全省最多。泰州港药品进口口岸创建高分通过中国食药检院现场评估,到目前泰州已取得药品进口注册证书8项(含原料药),获cde(药品审评中心)受理55项。泰州还创成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评估分中心,设立全省首家大健康产业法律服务中心,泰州医药高新区与南京医科大学签约共建泰州医药产业研究院,国家兽用生物制品技术创新中心、全省首家特医配方食品质检中心加速筹建,创新药品挂网等重要改革赋权事项加快落地,长三角国创中心泰州(上海)区域离岸创新中心前期筹备基本完成。

新华日报·交汇点记者 顾介铸

上观号作者:交汇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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